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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 我的老闆當然只有一個,但公司不成文規定大事找老闆,小事老闆娘決定,
而因為老闆"氣管炎"嚴重,所以雖然目前為止沒有發生過大事,為了尊重還是
要兩位並列。
11月中我終於狠下心攤牌說只幫到12月中,再沒有人來只好交接給我之前主管。
會這樣做是因為攤牌前兩天我詢問交接人選,得到"不是這麼容易面試到"這答案時絕望心情下的決定,
(原來會西文又懂點電腦的人全台灣都絕種了,只剩我一個天才啊~)
如果是已經找到人,只差辦證件之類的手續,我當然願意負責到工作完全轉移;
我當初答應最晚可以到過年前,今年除夕是2月初,表示我1月底要離開,
現在卻連影子都沒出現,如果我還相信接下來一個半月內就能應徵到人,並順利到墨西哥和我完成至少一週的交接,
我不是人中拉拉就是三歲小孩。
我在3月中就回答過不會續約,歷經5月底、6月底、8月初、8月中4次談話我都沒改變過答案,
9月初一時心軟答應多幫忙時,也是您自己說不會那麼久,頂多再兩三個月,且已經在面試人,最快10月就可以找到,
至今給我的結果又是什麼? 我已經收到太多空頭支票了。
你們抱著能撐一天是一天的心態沒應徵準備,說話不算話在先,
現在要離開也不期待會有什麼讚美出現。
當初辦第一次延簽你們以辦證很難的理由讓我當人頭開了公司
我的延簽下來上面的紀錄卻是另一間公司
表示開公司是"辦延簽之名,行逃漏稅之實"
返台度假回來後要求過換掉我"負責人"的頭銜
4月要我再開另一間時我拒絕且又重提舊事
8月再次說到,9月窮追不捨,您說"辦那個很快,一天就好了"
10月中第二次延簽下來至12月中才終於簽到名
我第一次表明自己不想續約是因為覺淂公司沒制度時
老闆娘竟然很感慨說: 公司培訓她兩年,她竟然說公司沒制度!
這應該是兩碼子事吧?
況且我嘗試過替公司建立制度,但主事者沒有恆心毅力和實權
皇帝不急急死太監有用嗎?
此外,如果您有注意過我每月報告的話,會發現我重複很多東西,因為您都沒解決( 或報告直接丟回收? )
之前您說過要我寫出不續約的真正原因,我現在列出來了,3月寫的報告也有資料可循,
可惜因為我的沒種,所以您永遠看不到這封信。
補充:這封信離職前就寫好了,只是當時有太多事要忙所以沒法po出。
我不否認老闆們對我的照顧,離職當天也是好聚好散,甚至在道別時有點難
過,也許他們會是不錯的朋友,但當老闆就還得努力。
之所以還要po這封信,是想有個紀錄,不管好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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